工作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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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希望於美國以非移民身份短期工作,根據美國移民法,你需要因應你工作的種類而定的指定簽證。大部份短期工作人士的類別需要由你的未來僱主或代理提交呈請書,在你申請工作簽證前,必須獲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批准。

申請H、L、O、P及Q簽證的所有申請人必須持有經USCIS批准的呈請書。呈請書表格I-129必須獲批准後,你才可於總領事館申請工作簽證。當你的呈請書獲批准後,你的僱主或代理將會收到通知書表格I-797,作為你的呈請書申請獲批准的通知。於面談期間,領事官員將會透過國務院的呈請資料管理系統(PIMS)確認你的呈請書批核狀況。

在總領事館面談時,你必須帶備你的I-129呈請書收據編號,以確認你的呈請書已獲批准。請注意,根據美國移民法,若發現你並不符合申請簽證的資格,已獲批核呈請書不保證會簽發簽證。

簽證描述及資格

H-1B(專業性職業)

若你到美國從事預定的專業工作服務,你便需要H-1B簽證。若要符合資格,你於求職時需要持有該專業範疇的學士學位或以上的學位(或等同學歷)。USCIS會釐定你的受僱情況是否屬於專業性職業及你是否合資格從事該服務。你的僱主須需要向勞工局提交勞工狀況 申請,列明與你訂立的僱傭合約的條款及細則。

H-1B1 (基於條約的臨時工作簽證)
與智利和新加坡的自由貿易協定成功簽署後,合格的智利和新加坡公民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暫時在美國工作。智利和新加坡公民有資格作為主申請人,如果他們的配偶和子女是其他國家的國民,也不受影響。H-1B1簽證的申請人應當已經在他們所選擇的美國工作區被聘用的工作,儘管僱主不必提交表格I-129和非移民工作者請呈書,申請人亦不需要在提交簽證申請前獲得批准通知書(表格I-797),但是請呈人需要在申請簽證之前向勞工部提交外國勞工認證申請。更多有關H-1B1簽證的資訊,請瀏覽: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us-visas/employment.html

H-2A(季節性農業工人)

H-2A簽證讓美國僱員將外國國民帶到美國,以填補未能聘請美國工人的農業職位空缺。若你尋求於美國短暫從事短期或季節性農業工作或服務,你便適用於H-2A非移民分類。美國僱主(或美國農業生產商組織為聯合僱主)必須提交表格I-129,代表你申請作非移民工人。

H-2B簽證(技術及非技術工作人員)

如果你到美國從事缺乏美國工人的短期或季節性工作,你便需要此簽證。你的僱主需要獲得勞工局的證明,以確認你申請的該工種沒有合資格的美國工人。

H-3(訓練生)

若你到美國接受僱主的任何工種培訓,而非作研究生或培訓,你可申請最多為期兩年的H-3簽證。你的培訓期可以受薪,及允許實務的工作。培訓不可用作提供生產力的工作,而該培訓於你的本國沒有提供。

H-4(家屬)

若你為有效的H簽證的主要持有人,你的配偶或未婚子女(21歲以下)可申請H-4簽證與你一同前往美國。但是,你的配偶/子女在美國逗留期間不得工作。

L-1(公司內部調派人員)

若你為跨國企業的僱員,並短期調派你到美國的母公司、聯屬公司或附屬公司,你便需要申請L-1簽證。該跨國企業可以是美國或外國機構。為符合L-1簽證的資格,你必須擔任管理層或行政職位,或擁有專業知識,並計劃於美國公司的該等職位任職,但不一定為之前的相同職位。此外,在申請前往美國前三年,你必須在美國以外的跨國公司連續受聘至少一年。不論屬「集體」或個別申請,在你的美國公司或聯屬公司已接獲USCIS的批准呈請書後,你才可申請L-1簽證。

L-2(家屬)

若你為有效的L簽證的主要持有人,你的配偶或未婚子女(21歲以下)可申請此附屬簽證。由於最近法例的改變,你的配偶可申請受僱許可。你的配偶可以他或她自己的L-2簽證進入美國,然後提交已填妥的表格I-765(可於USCIS下載),並需要繳交申請費。你的子女於逗留期間不得於美國工作。

O

O類簽證的簽發對像為:於科學、文學、教育、商業及運動上擁有優秀能力,或於電影及電視製作擁有卓越成就的人士,以及其必要的支援人員。

P(藝術家、演藝人員)

P類簽證的簽發對像為:指定到美國演出的運動員、演藝人員及藝術家以及其必要的支援人員。

Q

若你到美國參與國際文化交流計劃,該計劃的目的是提供實習訓練、受僱以及分享你國家的歷史、文化及傳統的機會,你便需要申請Q類簽證。你必須由計劃贊助商為你提交呈請書,而該呈請書必須經USCIS批准。

何時申請

從你的I-797上列出的受僱狀態開始日期算起,總領事館可最多提前90日處理HLOPQ簽證。

申請項目

如果您要申請H, L, O Q 簽證,請支付簽證費並提交以下的材料:

  • 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格(DS-160)。請前往DS-160網頁閱讀更多有關DS-160。
  • 前往美國需持有有效護照,有效期必須為你準備停留美國期間往後最少六個月(個別國家協議提供豁免除外)。如你的護照要包括超過一位人士,每位需要簽證的人士必須分別提交申請。
  • 一張(1) 2"x2" (51毫米x51毫米)照片,必須為過去六個月內拍攝的近照。此網頁有更多有關所需照片格式的資料。
  • 出示ー張已繳付不可退還的付款收據, 以港元結算。此網頁有更多有關簽證費的資料。若已簽發簽證,可能會有額外的簽證互惠費,按照你的國藉而定。若你需要支付簽證互惠費,並希望了解其費用,請瀏覽美國國務院網頁
  • 若你為L-1(blanket petition) 集體申請人,你必須支付防偽及檢測費(這裡有更多關於此費用的詳情)。
  • 收據編號已列印於你已批核的I-129呈請書。
  • 不須要出示I-797的打印副本。

這些項目以外,你必須出示面談預約信確認你已透過此服務預約面談。你亦需要帶備你認為有需要向領事官員展示的所有補充文件。

申請方法

第1步

請填妥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格(DS-160)

第2步

請繳付簽證申請

第3步

網頁安排預約。你需要準備三項資料進行預約:

  • 你的護照號碼
  • 你的簽證費收據號碼。(按這裡可找到此號碼。)
  • 顯示在你DS-160確認頁的十位數字電腦條碼
第4步

有關預約面談辦理簽證的日期和時間,請前往美國總領事館查詢。你必須帶備預約信件的列印副本,你的DS-160確認信、一張過去六個月内拍攝的近照以及你目前或所有舊護照。欠缺上述文件,申請恕不受理。

補充文件

這些項目以外,你必須出示面談預約信確認你已透過此服務預約面談。你亦需要帶備你認為有需要向領事官員展示的所有補充文件。

注意:請勿提供假文件。欺詐或作假聲明可導致永久不合資格申請簽證。為保安理由, 密封信封不會獲准帶進總領事館, 領事官員是不可以開啟密封信封的。領事官員不會向任何人提供你的資料,並尊重你的資料的保密性。

領事官員將會個別地考慮每個申請,並於判斷時考 慮專業、社會、文化及其他因素。領事官員可能會考慮你的個別原因、家庭狀況及你於居住國家的長期計劃及前景。每個個案均會個別審理,並且根據法律給予各種考慮。

若你是首次申請簽證,你於面談時帶備以下文件可節省時間:

  • 工作資格的證明文件,包括任何大學文憑。
  • 工作資格的證明文件,包括任何大學文憑。
  • 現時及過去僱主的正本信件,詳情列明你的職位及你曾工作的項目,以及你獲僱主受僱多久的時期。
  • 若你現正工作,並持有H-1B,請提交你本年度的糧單以及你於美國受僱期間所有年度的聯邦報稅表(報稅表1040W-2)。你應帶備:
    • 現時或最近一次受僱的糧單。
    • 你現時及過去公司的人事部經理姓名及現有電話號碼。
    • 你的履歷表

家屬

你的家屬應帶備所有申請任何非移民簽證必須的文件,再加上:

  • 正本結婚證書(你配偶的申請)及/或出世紙(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如適用。

  • 你的僱主發出的信件,確認你持續受僱。

  • 若你的配偶現以H-1B簽證工作,請帶備他或她本年度的糧單以及他或她於美國以H-1B簽證受僱期間所有年度的聯邦報稅表(報稅表1040W-2s)。

更多資訊

如欲了解更多關於H、L、O、P及Q簽證的資料,請瀏覽美國國務院的短期工人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