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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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覽
美國歡迎外國公民到美國讀書。申請簽證前,所有學生簽證申請人必須獲其學校或計劃取錄及批准。一旦獲取錄後,教育機構將向每名申請人提供必須的批准文件,以於申請學生簽證時提交。
簽證描述及資格
F-1簽證
這是最常見的學生簽證種類。若你希望於美國的獲批准學校就讀,例如認可的美國學院或大學、私立中學或認可的英語計劃,你便需要申請F-1簽證。此外,若你的課程每週多於18小時,你亦需要申請F-1簽證。
M-1簽證
若你計劃於美國的非學術或職業培訓機構就讀,你便需要M-1簽證。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這些簽證及於美國留學的資料,請前往美國教育網站。
美國公立學校
美國法律不容許外國學生就讀公立學校(由幼稚園至第8級)或公共資助的成人教育計劃。因此,F-1簽證不可用於該等學校就讀。
F-1簽證可用於公立高中(第9至12班),但學生只可於學校就讀最多12個月。學校必須於表格I-20指出,學生已支付教育的非津貼費用以及學生為此支付的學費金額。
如欲了解更多關於F-1的法定要求,請瀏覽美國國務院的網站。
注意: 持有A、E、F-2、G、H-4、J-2、L-2、M-2或其他附屬簽證可入讀公立小學及中學。
學生援助、尋找美國學校
我們鼓勵希望入讀美國教育機構的學生聯絡及瀏覽 https://hk.usconsulate.gov/education-culture/study-usa/
何時申請
新入學的學生(F和M)簽證可在學校課程的開始日期前365天内簽發。我們鼓勵學生簽證申請人在收到l-20表格後,盡快提交簽證申請及安排簽證約見。
30天規定:所有獲發F或M簽證的學生請注意,美國國土安全部的法規要求, 所有新入學的學生只能在I-20表格上所列的課程開始日期30天內才會被准許入境美國。在規定期間前提早赴美的簽證持有人,有可能會在入境口岸被拒絕入境。在你安排行程前往美國時,請慎重考慮該日期。若你的I-20表格上列明的課程開始日已經過期,或你將無法在該日期前到達美國,請要求你的學校在SEVIS系統裏更改課程開始日期。
請注意,365天及30天的規定不適用於繼續就讀的學生。續讀生可以在任何時期申請新的簽證,只要他們一直維持在美國的身份並且在SEVIS系統裏的記錄仍是有效的。續讀生也可以在課堂或課程開始前的任何時期入境美國。
申請項目
申請F 或 M 簽證,請支付簽證費並提交以下的材料:
- 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格(DS-160)。請前往DS-160網頁閱讀更多有關DS-160。
- 前往美國需持有有效護照,有效期必須為你準備停留美國期間往後最少六個月(個別國家協議提供豁免除外)。如你的護照包括超過一位人士,每位需要簽證的人士必須提交申請。
- 一張(1) 2"x2" (51毫米x51毫米)照片,必須為過去六個月內拍攝的近照。此網頁有更多有關所需照片格式的資料。
- 一張以當地貨幣缴付的非移民簽證申請費收據。此網頁有更多有關簽證費的資料。若已發出簽證,可能會有額外的簽證互惠費,按照你的國藉而定。若你需要支付簽證互惠費,並希望了解其費用,請瀏覽美國國務院網頁。
- 由你的美國學校或計劃發出的已批准表格I-20。
我們提醒所有學生(F-1或M-1)及交流生(J-1)簽證申請人, 除簽證申請費外, 亦必須在面談前繳交SEVIS費用。有關SEVIS費用, 請瀏覽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網站。再者, 申請人必須帶同經濟文件以顯示有足夠的資金用於第一年的學習。
這些項目以外,你必須出示面談預約信確認你已透過此服務預約面談。你亦需要帶備你認為有需要向領事官員展示的所有補充文件
申請方法
第1步
第2步
請繳付簽證申請費。
第3步
在此網頁安排預約。你需要準備三項資料進行預約:
- 你的護照號碼
- 你的簽證費收據號碼。(按這裡可找到此號碼。)
- 顯示在你DS-160確認頁的十(10)位數字電腦條碼
第4步
在預約辦理簽證的日期和時間,請親臨美國總領事館面談。你必須帶備預約信的列印本,你的DS-160確認頁,最近六個月拍攝的近照,及你持有最新及所有舊護照。欠缺上述文件,申請恕不受理。
請注意: 簽證申請人, 申請F-1、M-1及J-1簽證, 包括14歲以下申請F-1、M-1及J-1簽證者需要親身前往面談。
補充文件
補充文件只是領事官員於會面時考慮的其中一項因素。領事官員將會個別地考慮每項申請,並於判斷時考慮專業、社會、文化及其他因素。領事官員可能會考慮你的個別原因、家庭狀況及你於居住國家的長期計劃及前景。每個個案均會個別審理,並且根據法律給予各種考慮。
注意:請勿提供假文件。欺詐或作假聲明可導致永久不合資格申請簽證。為保安理由, 密封信封不會獲准帶進總領事館, 領事官員是不可以開啟密封信封的。 領事官員不會向任何人提供你的資料,並尊重你的資料的保密性。
你應帶備以下文件進行面談:
- 證明你與你的本國擁有有力的財政、社會及家庭聯繫,可使你於美國留學結束後返回你的國家的證明文件。
- 你認為可支持你的申請的財政及任何其他文件,指出可靠的證據證明你有足夠的可用資金以支付首年入讀的所有開支,並且有足夠的資金支付你於美國逗留的其餘時間的開支。M-1申請人必須展示可支付於整個留學期間的所有學費及生活費的能力。
- 不接受銀行月結單的副本,除非你可同時出示銀行月結單或銀行存摺正本。
- 若你由另一人士資助,請帶備你與贊助人的關係證明文件(例如出世紙)、贊助人最近期的報稅表以及贊助人的銀行存摺及/或定期存款證書。
- 有用文件包括列有分數的學校成績單(最好帶備正本)、公開考試證書(高級程度會考等)、標準測試成績(SAT、TOEFL等)以及文憑。
家屬
希望一同前往或與主要簽證持有人在他或她的逗留期間於美國會合的配偶及/或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需要申請附屬F或M簽證。沒有附屬簽證給予F或M簽證持有人的父母。
無意與主要簽證持有人一同於美國居住,但只希望到美國度假的家庭成員可申請訪客(B-2)簽證。
配偶及家屬不可以附屬F或M簽證於美國工作。若你的配偶/子女需要找工作,配偶必須申請適當的工作簽證。
家屬的補充文件
與家屬同行的申請人必須提供:
- 他或她的配偶及/或子女與學生的關係(例如結婚證書及出世紙)
- 家庭最好一同遞交申請,但若配偶及/或子女必須於較後時間分開申請,他們應帶備學生簽證持有人的護照及簽證,以及所有其他必須的文件。
其他資訊
選擇性實習(OPT)
F-1簽證持有人可於完成畢業要求(不包括論文或等同)的所有課程或完成所有要求後,申請最多12個月的選擇性實習簽證。OPT獨立於學生的學術課程,OPT的時間一般不會於學生的學術課程或於完成修業日期反映。學生申請F簽證以作OPT,可出示寫有課程原本的完成日期(可能已過去)的表格I-20。然而,這些表格I-20必須由指定的學校職員簽署以反映獲批的OPT計劃延期至正常就讀期間之後。此外,學生必須能證明USCIS己批核他們的實習計劃或有待審批中,不論以已批核的工作許可卡或表格I-797,顯示出他/她已有待審批的OPT計劃申請。
在美國國內的學生。
根據移民法,若學生(F-1或M-1)於轉校或計劃後五個月內不返回就讀,則可能失去其資格。若學生失去其資格,除非USCIS恢復學生的資格,否則學生將來用作返回美國的F或M簽證亦將告失效。如欲了解更多資訊,請參閱USCIS網站,以及申請延期/更改非移民狀況表格I-539的指引,以要求恢復身份。
學生-從海外旅遊返回美國
如果簽證仍然有效, 返回美國繼續學業的學生, 在經過授權短暫缺席後, 將不須要延續簽證。美國國務院的政策是無論離開美國多久, 若學生目前的簽證仍有效, 學生都無須申請一個新的F-1簽證。
如果學生的授權短暫缺席少於五個月, 當他們準備返回及再入學時, 他們的SEVIS 記錄可以更正為Active狀態。重新恢復他們的記錄為Active將會准許該學生以先前的SEVIS ID號碼再進入美國。
但是, 如果一位學生已連續離開美國多過五個月(及不在海外就讀) , 他們將需要獲得一份新的I-20表格, “ 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for Nonimmigrant Student Status ” , 及再次繳付I-901 SEVIS 費用 。再次, 只有原有簽證已失效的學生才須要申請一個新的簽證。
請注意,有效的簽證不能保證進入美國。位於美國入境口岸的美國海關及邊防局人員作最終決定允許人們進入國土, 並不是國務院。有關這過程的更多資訊, 請瀏覽國土安全局的Getting to the United States 資源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