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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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可以攜帶細小手提物品, 例如細袋或內有申請文件的小文件夾。請注意不准攜帶進入領事館的禁止物品, 此可能導致你錯過你的簽證約見。
禁止物品 (注意:不要攜帶前來領事館。 領事館不能存放這些物品。隨身攜帶以下物品的訪客將不會獲准進入領事部。):
- 軍器/鋒利的武器;
- 爆炸裝置;
- 易燃液體;
- 任何食物或食品。簽證等候室供應飲用水;
- 其他武器/違禁品;
- 任何袋, 例如旅行袋, 背包, 手提箱, 公事包或布袋。申請人只可攜帶12吋x 10吋x 3 吋(30厘米x 24厘米 x 7.5厘米) 的袋;
- 電腦/配件, 包括手提電腦;
- iPad和其他平板電腦設備;
- 相機/攝像機;
- 少於 2.5 英吋刀片的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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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大型電子產品或電器用品
非危險禁止物品 (能夠存放在守衛檢查站)
- 小型電子設備 (手提電話,黑莓手機,掌上電腦,藍牙設備等);
- iPod和 MP3播放器;
- 手持遊戲裝置;
- 智能手錶;
- 可穿戴電子健身用品;
- USB/手指儲存記憶體;
- 錄音設備 (包括智能手錶和其它非傳統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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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事館區域保安處視為違禁品的其他物品;
如果你有不准攜進領事館的物品, 你可以存放於鄰近行李貯存地點。領事館並不擔保以下任何機構的價格及服務質素。此建議名單只作提供方便予需要此服務, 而我們又未能提供此服務的人士之用。
進入領事館是有限制的。一般而言, 只有申請人獲准進入及出席面談。個别情况下,如果能夠證明有特別需要, 申請人或可以由一位非申請人陪伴, 在簽證申請過程中, 以協助申請人。請注意: 領事館有權拒絕任何人士進入。
• 有特别需要的訪客:80 歲以上, 未成年的孩子, 或行動不便及需要協助以完成申請過程的申請人, 可帶同一人前來協助他們。
• 由於等候室的面積, 大量的申請人及審查領事部訪客需時, 我們不允許不符合上述準則的人陪伴申請人。司機、 朋友和其他親屬, 包括翻譯員的親屬, 必須在外面等候申請人, 或於面談完畢後, 返回領事館與申請人會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