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条例

您的签证面谈预约时间确定后,您将收到面谈确认信。面谈确认信上的约见时间是您到达领事馆的时间,而不是与签证官面谈的时间。

每一位参加面谈的申请人必须在面谈当天携带此面谈确认信到领事馆。任何面谈预见信上没有注明名字的人士将不被允许进入领事馆。

早于预约时间到达您将无法进馆。如果您在面谈预约时间的 30分钟后才到达领事馆,您必须重新预约。

领事馆不能为您保管禁止携带的物品。

请注意以下物品不得带入领事馆:

  • 电池供电的设备或电子设备,如手机、U盘、电子表、寻呼机、相机、录音带/录像带、CD、MP3、软盘、笔记本电脑或便携音乐播放器
  • 旅行包、双肩背包、公文包、手提箱、皮包、布包和拉封式文件夹等箱包。只允许携带装有相关申请文件的小型手包、女士包或塑料袋
  • 包括瓶装水之内的食品
  • 密封信封或包裹
  • 香烟、雪茄、火柴盒、打火机
  • 剪刀、小刀或指甲刀等锋利物品
  • 任何种类的武器或爆炸性物品
  • 其他由安保人员决定禁止携带的物品

声明:Ustraveldocs.com 是总领事馆唯一授权的能提供签证信息及申请服务的网站。美国领事馆不认同并且不与任何个人或签证咨询机构存在“特殊关系”。没有人能够保证您的签证获得批准。美国驻广州领事部唯一的办公地点位于珠江新城华夏路,所有美国政府提供的表格均是免费的。请注意:许多申请人由于使用了咨询机构提供的错误指引和虚假文件而导致金钱的损失或被永久地拒绝进入美国。

特别提醒:

为了保证能及时处理您的申请,请遵守下列指引。如果未能按指引提供材料,可能会导致申请被延迟受理。

所有申请人:

• 您提供的的照片是最近6个月内拍摄的, 尺寸为50mmX50mm的白底彩色正面照,没有用电脑软件修饰过,没有佩戴美瞳修饰隐形眼镜。自2016年11月1日起,签证照片头像将不允许戴眼镜。有关更多照片的要求,请参阅
这个网站

F和J类申请人:

• F类申请人须提交有学校官方有效签名的I-20原件,J类申请人须提交DS-2019原件
• 您已缴纳SEVIS费用并且SEVIS状态是有效的(即状态是Initial或Active)

移民签证申请人的陪同人员:

  • 由领事馆的决定,如果申请人为长者或者行动不便,可以带一位陪同人员进馆。
  • 14岁以下的未成年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由一位成人陪同,此成人可以是父母亲,法定监护人,或对其有法定监护权或者合法权益的人以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进行宣誓及提交指纹当做在申请上的签字。陪同的成年人必须出示官方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如果陪同的成年人与未成年签证申请人无法律关系,此成年人必须出示一份经未成年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托管人签名并经过公证的授权声明以作为代理人办理签证相关事宜。
  • 由于受签证厅面积所限,本馆无法容纳美国申请人或者律师进入参与签证面谈。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这个网站